各相关单位及毕业生:
根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下发《关于全市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毕业超过两年的大学生在6月30日之前仍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,将由属地户籍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的要求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迁移地址为该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。现将2019年我校拟清理毕业生滞留户口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二周(2019年5月9日-2016年5月23日),如有异议,请向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010-61773052
附件:2019年拟清理毕业生滞留户口名单
保 卫 处
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