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
为做好2018级新生户籍落户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户籍落户重要说明
1、户籍落户由公安机关审核办理,由保卫处协助属地派出所集体录入信息。
2、学生入学当年未迁移户籍的,以后不能再办理户籍落户。落户学校后除毕业、结业、退学才能办理迁出手续。
3、新生所携带户籍迁移证上的有效日期不影响今年集体统一落户。
4、因新生办理落户手续时间较长,各位同学要自行复印户籍迁移证备用,户籍迁移证原件上交后,不再借出。
二、户籍迁移证注意事项
1、派出所要求新生所持户籍迁移证上所有内容要清晰、准确,如字迹不清或有生僻字,由本人用铅笔在户籍迁移证背面说明或注明。
2、在户籍迁移证背面左上角,用铅笔(禁止使用其他种类笔)注明本人姓名、所在院系、班级及联系电话。未满18周岁的在户籍迁移证背面注明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。
3、户籍迁移证禁止私自涂改,如户籍迁移证内容有明显改动,需要原派出所盖章,否则派出所不予落户。
4、如户籍迁移证不慎遗失,须由本人手写书面说明,经院系和保卫处核实后,由本人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,方能回原籍户籍派出所补办。
三、《2018级落户明细表》填写说明
1、院系安排各班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填写《2018级落户明细表》中的空白信息,班级负责人在录入后认真核对填写信息。
2、打印各班落户学生的《2018级落户明细表》2份,学生本人核对信息无误,本人签字确认。学生签字后,辅导员签字,并加盖院系公章。
四、《2018年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》填写说明
1、由本校本科或研究生直接升入华北电力大学的研究生或博士生填写。
2、打印各班《2018年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》2份,学生核对信息无误,本人签字确认。学生签字后,辅导员签字,并加盖院系公章。
五、交材料流程
1、各班把材料装入档案袋,档案袋里材料如下:
(1)迁移证原件,按《2018级落户明细表》排序。
(2)本班班级《2018级落户明细表》2份,院系辅导员签字,加盖公章。
(3)研究生班级如有所内迁移需提供:《2018年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》2份,院系辅导员签字,加盖公章。
2、以班为单位核实材料无误后统一收齐,装入档案袋,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角注明院系、班级及迁移证总人数和所内迁移人数,于10月11日前交至保卫处户籍办公室(教一楼117东门)
3、户籍办公室核对材料无误后,各班发电子档到院系辅导员,10月12日各院系汇总成一个excel表格后发到:。
4、户籍办公室核对材料无误后,各班可现场预约落户照相时间。
六、落户人像采集
各院系在交落户材料的同时预约新生落户拍照时间,并按时组织需要落户新生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拍照。
落户拍照要求:勿着浅色及高领衣物,须露出清晰五官(包括眉毛耳朵等)和脖子,不能佩戴美瞳或其他首饰。有不符合照相要求的学生须重新预约照相时间。
各院系高度重视,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。
咨询电话:61773052
附件1:2018级落户明细表
附件2:2018级研究生所内迁移明细表
保 卫 处
2018年9月27日